1 总则
我公司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
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2020年9月1日;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 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安徽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张开旋
地理位置: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精细化工基地
3.2企业目前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
名称 | 数量(t/a) | 用途 |
30%盐酸 | 680 | 原辅料 |
30%液碱 | 250 | 原辅料 |
甲醇 | 475 | 原辅料 |
浓硫酸 | 1151.23 | 原辅料 |
乳酸甲酯 | 1250 | 产品 |
3.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检测报告数据)
污染物浓度 | 排放限值 | 排放量t/a | 备注(废气/废水) |
COD | <500mg/l | 9.09 | 废水 |
氨氮 | <35 mg/l | 2.27 | 废水 |
VOCs | <80 mg/m3 | 2.59 | 废气 |
颗粒物 | <120 mg/m3 | 0.353 | 废气 |
硫酸雾 | <45 mg/m3 | 0.314 | 废气 |
硫化氢 | ≤4.9kg/h | 0.046 | 废气 |
氨 | ≤0.33kg/h | 0.076 | 废气 |
3.4 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我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废活性炭(HW49)、蒸馏釜残渣(HW11)、废包装材料(HW49)、废纳滤膜(HW49)、废树脂(HW13)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(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)。
3.5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通过马鞍山市环保局备案。
安徽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19年9月30日